本馆介绍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鹿寨县文化馆属全民所有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1951年,原雒容县、中渡县、榴江县3县合并为鹿寨县,鹿寨县组建“鹿寨县人民文化馆”,具体负责组织管理群众文化工作,从此,鹿寨县有了文化馆。1959年,更名为“鹿寨县文化馆”;1971年至1973年4月,为适应文化大革命的需要,改名为“鹿寨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站”;1973年撤销宣传站,恢复“鹿寨县文化馆”至今。

因城建需要,文化馆馆址经历多次搬迁。2018年4月,文化馆由原鹿寨县委小礼堂搬至新址鹿寨文化艺术中心一楼。新馆址总建筑面积为5152.91,馆内设有办公室区和活动功能区。办公区设有馆办公室、党支委办公室、党员活动室、展演部、培训部、非遗研保室、后勤部,财务室等;功能区设有多功能厅、数字化教学体验区、非遗展厅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室、舞蹈排练室、声乐排练室、戏剧排练室、录音棚、多功能室及道具管理室等。

2012年7月,根据有关文件要求,原县文工团所有人员编制划转到县文化馆。文化馆现有编制27人,实有人数27人,其中高级职称2人、中级职称17人、初级职称8人。

2008年获鹿寨县文化馆获文化部颁发“国家三级文化馆”,2016年获文化部颁发“国家一级文化馆”。


地址:鹿寨县龙田路鹿寨文化艺术中心一楼
邮编:545600
电话:0772–6812213
传真:0772–6812213
网址:http://www.lzwhg.net/
邮箱:lzxwhg5171@163.com
微信公众号:鹿寨县文化馆